进一步加强染色液类产品的监督管理,有效指导此类产品的分类界定工作,明确类别判定的相关要素,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在国家药监局指导下,组织制定了染色液类产品分类界定解读。现解读如下:
3.若产品组成除染色液外,还包含其他组成部分,如比色卡等,共同组成检测试剂盒完成临床检验项目的,属于检测试剂盒范围,不属于染色液范畴。
示例11,碱性磷酸酶检测试剂(申请产品名称:碱性磷酸酶染色液):由5-溴-4-氯-3-吲哚-磷酸盐、比色卡组成。用于人直肠渗液、粪便样本中碱性磷酸酶活性的体外定性检测,临床上用于肠道功能状态的辅助评估,不用于遗传性疾病的检测。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示例12,β-半乳糖苷酶检测试剂盒(ALIZ-特殊染色法):由gal染色液(5-溴-4氯-3-吲哚基磷酸钠、四硝基四氮唑蓝CAS等)、比色卡、样本保存液、质控品组成。用于肠道内容物(粪便)中的上皮脱落细胞β-半乳糖苷酶的定性检测,临床上用于腹泻继发性乳糖不耐受的辅助诊断。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五、其他说明
产品具体组成成分应当逐一明示,明确各组分中文全称,不应使用诸如成分A、成分B、组分1、组分2、英文简称等替代性描述。
器械标管中心
2026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中国药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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