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合剂制成,止血泡沫采用羧甲基淀粉钠制成。使用时,贴敷在穿刺点上,声称用于经皮导管插入的动脉血管位置的止血。不用于体内。[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2)如所含成分可被人体吸收,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
(二十二)中频眼部治疗仪:由主机、眼罩和固定带组成,其中眼罩由理疗电极和硅胶组成。使用时,主机采用低频(4Hz至150Hz)调制中频电流(5KHz)发出的脉冲信号,通过眼罩内的理疗电极对眼周进行电刺激,声称可改变细胞膜的离子通透性,导致细胞膜内外极性的改变,形成动作电位,可引起肌肉节律性收缩,达到缓解眼内肌和眼外肌痉挛,平衡眼周肌群的辐辏功能,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声称用于减轻长时间用眼造成的眼睛干涩,辅助治疗弱视、近视。[建议视具体情况界定:(1)如用于辅助治疗弱视、近视,则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6-05;(2)如用于正常人群或近视人群由于用眼过度(如过度使用电子产品、熬夜)造成的眼睛干涩,则不作医疗器械管理]
(二十三)医用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料:由重组胶原蛋白、海藻糖、甘油、辛酸/癸酸甘油三酯、C14-22醇、C12-20烷基葡糖苷、白凡士林、液状石蜡、二甲硅油、黄原胶、聚丙烯酰基二甲基牛磺酸钠、羟苯甲酯、羟苯丙酯及纯化水组成。声称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声称用于非慢性创面(激光/光子/化学换肤)及周围皮肤的护理。[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产品用于皮炎、湿疹等非创面皮肤的护理,建议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2)如产品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用于非慢性创面(激光/光子/化学换肤)的护理,建议按照医疗器械管理:①如所含成分可被人体吸收,建议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②如所含成分重组胶原蛋白不可被人体吸收,建议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
(二十四)经导管瓣膜修复系统固定器:由夹头组件和轨道组件组成,夹头下部分有滑轨槽,可对应滑轨放置,夹头被放置后可沿着滑轨移动。夹头上部分及卡扣可以放置并固定瓣膜修复夹的输送系统及其导引导鞘,夹头下部分的旋钮可以固定到滑轨上。为一次性使用无菌提供;或为非无菌提供可重复使用产品,使用前需要由医疗机构根据说明书进行清洁处理。不与患者有任何接触,没有任何辅助测定功能,无源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不连接任何有源器械。声称用于介入手术中支撑固定瓣膜修复夹的输送系统,以便于进行瓣膜修复夹的植入手术。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另一配件固定器(本产品不含)配合使用。[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产品为非无菌提供可重复使用,按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03-14。(2)如产品为一次性使用无菌提供,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03-14。]
(二十五)丝素蛋白创面敷贴:由丝素蛋白、透明质酸钠、羟乙基纤维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纯化水和无纺布组成。无菌提供。声称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声称用于非慢性创面(如浅表性创面、小创口、擦伤、I度或浅Ⅱ度的烧烫伤创面、激光/光子/果酸换肤/微整形术后创面)的护理,为创面愈合提供微环境。[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所含成分可被人体吸收,建议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2)如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建议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
(二十六)医用凝胶海绵敷料:由凝胶敷芯和背衬层组成,其中凝胶敷芯由葡甘聚糖、卡拉胶、甘油、丙二醇和纯化水组成,为片材状凝胶海绵;背衬层为聚丙烯薄膜。声称所含成分不被人体吸收。为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使用时,用一定量的水浸泡,待吸水成为含水凝胶海绵,敷贴在创面上。声称通过凝胶吸收创面渗出液或排出凝胶中水分,使创面达到动态湿性平衡的临床护理效果,为非慢性创面愈合提供微环境。声称用于Ⅰ度或浅Ⅱ度的烧烫伤创面、激光/光子/果酸换肤/微整形术后创面等非慢性创面的覆盖。[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①如所含成分可被人体吸收,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②如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
(二十七)重组胶原蛋白贴敷料:由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海藻糖、甘油、卡波姆、黄原胶、丁二醇、三乙醇胺、纯化水和非织造布组成,为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声称通过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为创面提供愈合的微环境。声称用于非慢性创面(如浅表性创面、手术后缝合创面、机械创伤、小创口、擦伤、切割伤创面、穿刺器械的穿刺部位、I度或浅II度的烧烫伤创面、激光/光子/果酸换肤/微整形术后创面)的护理。[建议具体情况而定:(1)如所含成分重组胶原蛋白可被人体吸收,建议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2)如所含成分重组胶原蛋白不可被人体吸收,建议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
(二十八)含生物陶瓷玻璃创面敷料:由两部分组成,A瓶为冻干粉(水、甘露醇、海藻糖、透明质酸钠、磷硅酸钙、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羧甲基纤维素钠、氯化钠);B瓶为溶液(水、重组Ⅲ型人源胶原蛋白、对羟基苯乙酮、甘油)。为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根据产品所提供的抑菌试验报告结论显示产品无抑菌作用。使用时将A、B瓶混合后为液体。声称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为创面提供愈合的微环境。声称用于非慢性创面(浅表性创面、小创口、擦伤、切割伤创面,激光/光子/果酸换肤/微整形术后浅表创面)与周围皮肤的护理。[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所含成分重组胶原蛋白可被人体吸收,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2)如所含成分重组胶原蛋白不可被人体吸收,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
(二十九)重组胶原蛋白妇科外用创面敷料:由重组胶原蛋白、卡波姆、甘油、白凡士林、甘油硬脂酸酯、PEG-100硬脂酸酯、液状石蜡、十六十八醇、聚丙烯酸钠、二甲硅油、三乙醇胺、羟苯甲酯及纯化水组成。声称通过在创面表面形成保护层,起物理屏障作用。根据产品所提供的抑菌试验报告结论显示产品无抑菌作用。声称用于妇科外阴表面创面以及妇产科小创口、擦伤、切割伤等非慢性创面及周围皮肤的护理。[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所含成分重组胶原蛋白可被人体吸收,建议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2)如所含成分重组胶原蛋白不可被人体吸收,建议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4-10。]
(三十)一次性超声根管清洗工作尖包:由一次性根管工作尖、根管测量尺、抛光回吸保护帽组成,为一次性使用非灭菌产品。工作尖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根管测量尺采用铝合金材料制成,抛光回吸保护帽采用透明聚氯乙烯(PVC)材料制成。根管治疗时,用于根管等部位的清洗,清除牙齿表面的菌斑、结石或牙周表面的细菌,并进行长度测量。抛光保护帽用于牙齿抛光或治疗时,配合工作尖使用,防止工作尖的水雾喷溅并配合回吸口腔内细菌及水雾。[建议视具体情况而定:一次性根管工作尖按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根管测量尺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抛光回吸保护帽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如企业同意将抛光回吸保护帽取出,本组合包按第一类医疗器械管理。分类编码:17-02。]